認識認輔
一、認識認輔制度(意義、精神)
(一)『認輔制度』是為順應現代教育需求,而產生的一項紮實生根的學校輔導制度,為一項持續不斷的輔導工作。
(二)認輔制度的主要精神有四:志願、助長、佈網、教育。
1.志願:志願參與認輔制度之教師或社區熱心輔導公益人士,不但要『自願』,並且要下定決心,無條件地要來協助
這些需要額外協助的學生。
2.助長:凡是參與認輔制度的教師,必須透過『認輔教師儲備研習』、『參與個案研討會』、『接受專業督導』等歷
程,不斷提昇自己輔導知能,自求成長發展而後協助受輔學生成長,符合輔導最深層的本質。
3.佈網:學校輔導工作必須結合整體社會資源,構成綿延不絕的網路型態,『輔導網路』之建立亦是當前輔導工作之
重點,認輔制度的實施,在提供大多數教師透過認輔之歷程,有效的協助學生,認輔教師是整個輔導網路中最基層
的網點。
4.教育:探索認輔制度的本義,『認輔』本身不是目的,認輔的目的在於「發揮輔導的教育功能」。認輔制度是藉由
教師透過認輔學生的過程中,協助適應困難與行為偏差的學生,舒緩其困擾程度,有效果地回過頭來接受正常的教
育,提高學生的『受教性』是認輔制度最終的旨趣。
二、認輔制度的工作內容
『認輔制度』工作的執行,關係到學校、教師、學生、家長、教育行政機關,涉及的層面既深且廣。茲就認輔教師的工
作及學校應行辦理事項二個層面分述如下:
(一)認輔教師的工作
認輔教師的主要輔導工作,著重在教師與個案的互動上,其實際的輔導工作如下:
1. 晤談認輔學生:適時進行(參考標準:每週至少一次)。
2. 電話關懷認輔學生:在上班或假期中進行。
3. 實施家庭訪問:對認輔學生視實際需要進行家庭訪問,平日亦可用電話和認輔家長溝通。
4. 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研討會:主要目的在於提昇認輔教師的專業知能,配合輔導中心規劃進行。
5. 接受輔導的專業督導:配合輔導中心安排進行。
6. 記錄認輔學生輔導資料:扼要記錄晤談、電話連絡、家庭訪問要點。
(二)學校應行辦理的事項
1. 定期召開學校『輔導計劃執行小組』會議,研議討論學校認輔工作執行計劃及執行情形。
2. 鼓勵教師志願參與認輔工作。
3. 遴選具有專業輔導知能之退休教師、學生家長或熱心輔導人士為兼任輔導人員。
4. 選擇編配接受認輔學生。
5. 規劃認輔教師參與研習與個案研討會之實施。
6. 安排認輔教師接受專業督導。
7. 規劃個別輔導、團體輔導及個案研討會之實施。
8. 受輔學生資料之保管與應用。
三、對象與來源
(一)需被認輔的對象:
1.有特殊困難必須協助者:
問 題 類 型 問 題 徵 候
「外向性」行為問題
濫發脾氣、不守規律、逃學、逃家、撒謊、破壞行為、傷害別人、偷竊、打架、說粗話、欺負弱小。
「內向性」行為問題
畏縮、消極、過份依賴、做白日夢、自虐、不合群、敵意情緒、自殺行為。
學 業 適 應 問 題
偏愛或偏惡某些功課、考試作弊、偷懶、學業成績不穩定、不做功課、低成就、注意力不集中。
偏 畸 習 僻
口吃、偏食、咬指甲、吸吮拇指、尿床、吸煙、喝酒、肌肉抽搐、吸食藥物或毒品、性不良適應(過度手淫、窺視、沉
迷黃色書刊、不當性戲)
焦 慮 症 候
由於過度焦慮引發身體不適症狀:發抖、坐立不安、肚痛、頭昏、心胸不適、全身無力。
◎強迫性思考與動作。
◎歇斯底里:手足麻痺、身體痙攣、雙重人格、無法說話、視物、聽音。
精 神 病 症 候
如躁鬱症、自閉症等。
2.有特殊需求必須滿足者:
即一般所稱的『特殊學生』。身心方面有障礙的學生,固然會因身心殘疾影響學習行為與生活適應,資賦優異的學
生,也常因心理成熟較同儕為快,齊一式的學習進度無法滿足其個別需求,而造成心理與行為的偏差。故此二者如經
評估有需要,也應列為認輔個案。
特殊學生類別
涵 蓋 範 圍
資賦優異的學生
一般知能、學術性向、藝術才能、創造能力、領導才能。
身心障礙的學生
智能障礙、視覺障礙、聽覺障礙、語言障礙、肢體障礙、身體病弱、學習障礙、發展遲緩、自閉症、嚴重情緒問題、
多重障礙。
(二)認輔對象的來源:
認輔對象的來源可能有以下的幾個情形:
1. 老師覺得和某個同學很投緣而主動認輔。
2. 統一由輔導處請各班老師提出需被認輔的同學,造冊後由老師自選認輔的學生。
3. 統一由輔導處請各班老師提出需被認輔的同學,造冊後請被認輔學生寫出最想與之談天的老師二至三名,再依學生
的意願商請老師認輔該位學生。
4. 個案確認後,認輔教師應製造偶然而自然的情境,慢慢和學生由不期而遇的接觸方式,進而固定下次談天時間和平
日連絡方式。
四、教師需具備的人格特質與身心修養
(一)人格特質:
1. 溫和的性情:認輔教師的第一步工作,是要和受輔學生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,取得信任,獲得安全感,讓接受認輔的學生,很願意主動親近,和認輔教師談心、談問題,一個脾氣暴燥易怒、性情不穩定的人是無法勝任認輔工作的。
2. 耐心和信心:認輔教師面對的問題是千頭萬緒的,認輔對象亦各有不同的背景和個別差異。問題的解決常需很長時間的晤談、訪問、資料蒐集、冷靜的思考、客觀的分析,所以耐心和信心是必備的條件。
3. 寬廣的愛心:受輔對象的心中常有無限的苦悶、冤屈或不想為人知的隱私。當他向你傾訴時,要以親切、和藹、關懷的態度傾聽,站在受輔者的立場同情受輔者的處境,客觀、理性的協助受輔者分析、思考、解決問題。
4. 接納的雅量:能面對不同的輔導個案,接受不同的問題。無論受輔對象的問題是否為不道德的、可鄙的,都應該當一個忠實的聽眾,讓他傾訴,接受他的情緒,而不是接受他的行為。本著對事不對人的態度,時刻面帶笑容,讓受輔者不請自來。
5. 思想敏捷、反應靈敏:能有周密的思考,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、敏銳的觀察力、 圓融的處事手腕,能切中問題的核心,有效的解決問題。
6. 要有興趣和責任心:興趣是推動工作的原動力,能全面盡心盡力的投入,強烈的責任心可使工作的推展更加圓滿。
(二)身心修養:
1. 健康的身心:健康的身體是一切事業成功的基礎,認輔工作需要付出極大的精神和體力,沒有健康的身體實在無法勝任。健康的身心包括生理和心理兩方面,做一個認輔教師不但要有端莊的外表,還要有高尚的品格。
2. 樂觀的態度:認輔工作面對著不同的對象,處理繁雜的問題,面對巨大的工作壓力和成就感的追求,應凡事向前看,問題往好處想,以樂觀進取的態度,引領受輔青少年走向人生坦途。
3. 專業的精神:輔導是一種專業,認輔教師需要接受長期的專門訓練,有熟練的工作技巧,能因人因事因地隨時應變,因應制宜。守密是認輔教師應信守的重要原則。專業的精神使之深知自己的工作能力與限制,瞭解何時應求助於社政、醫療機構,何時應做認輔對象的轉介。
4. 合作的精神:認輔是一種團隊的工作,取得家庭、學校、社政單位的合作至為必要,有時尚須司法、警務、宗教、慈善單位的協助,做為一個認輔教師要能主動積極與人合作尋求資源,好的合作精神可獲得事半功倍的成效。
五、輔導方式
可以分為『認輔教師與學生』、『認輔教師與導師』、『認輔教師與家長』三方面來說:
(一) 認輔教師與學生:
1. 了解與接納:這是建立雙方良好互動關係的基本良方,可促進學生身心健康,亦即我們可以不同意學生的言行,但不可以將他整個否決,需接納他們是有價值、有尊嚴的個體。
2. 回饋:老師要作為一面鏡子,幫助學生了解自己的形象和行為的盲點,然後產生自我矯正的動機。例如學生鈕扣不扣,老師可說「你的扣子沒扣好。」而不必直接命令他或威脅他。
3. 澄清:有些學生因觀念不清以致犯錯,我們輔導時要說明理由與澄清。最好的方法為「反問」,使他自知有錯,然後進一步引導他尋求滿足需要的正確途徑。
4. 增強:增強策略是最具體的獎懲,給予不愉快的刺激是直接處罰,剝奪他的某種權力是間接懲罰。獎懲原則應是因應個別差異,多獎少罰,精神與物質交互作用。
5. 示範:老師以身作則,使學生模仿;表彰好人好事,使之見賢思齊;鼓勵結交益友,以至主動安排友伴;閱讀名人傳記,均可產生示範作用,讓學生從觀察中來學習。
6. 改變環境:這是最不得已的方法,如調整座位、調班、調校等,讓他暫時改變環境。目的是要讓學生在新環境中重新開始,並不是要拒絕他、拋棄他。
(二) 認輔教師與導師:
1. 協同輔導的角色:認輔制度中班級導師為當然的協同輔導人,雙方應保持良好的關係,彼此尊重並主動提供個案相關訊息,隨時連繫以有效掌握個案的實際情況。
2. 共同建立學生資料:導師應建立學生基本資料並協助認輔教師,針對個案輔導之需要建立個案研究資料。
(三) 認輔教師與家長:
◎觀念導引:為喚醒家長對子女教育的重視,在觀念上應引導家長做到:
1. 家長不能推卸教育子女的責任。
2. 家長應主動配合老師。
3. 親師合作,共同擔負輔導孩子的「希望」與「責任」。
◎具體作法:(要和受輔學生家長建立良好的連絡與溝通管道)
1. 電話連絡:受輔學生家裡和父母親服務場所或其近親電話必須建立。從電話連絡中了解學生校外、家庭生活的實際情況。對於偶發事件之處理尤有必要。
2. 家庭連絡簿:將需要和家長連絡的事項、偶發事件、學生在校的優良表現等,一一呈現,請家長過目,留言欄更可提供教師與家長最直接的溝通管道。
3. 家庭訪問:家訪可直接觀察學生之生活與成長環境;與其父母或家人接觸,可了解其管教方式、價值觀和家庭結構,有正向的積極功能,能協助認輔教師深入了解學生,提升輔導成效。
4. 建立親師座談記錄:透過電話連絡、家庭連絡簿、家庭訪問中,家長意見、反應、重要的談話、學校及認輔教師重要的輔導措施等等,都應一一記錄,做為輔導學生的重要依據。
(一)『認輔制度』是為順應現代教育需求,而產生的一項紮實生根的學校輔導制度,為一項持續不斷的輔導工作。
(二)認輔制度的主要精神有四:志願、助長、佈網、教育。
1.志願:志願參與認輔制度之教師或社區熱心輔導公益人士,不但要『自願』,並且要下定決心,無條件地要來協助
這些需要額外協助的學生。
2.助長:凡是參與認輔制度的教師,必須透過『認輔教師儲備研習』、『參與個案研討會』、『接受專業督導』等歷
程,不斷提昇自己輔導知能,自求成長發展而後協助受輔學生成長,符合輔導最深層的本質。
3.佈網:學校輔導工作必須結合整體社會資源,構成綿延不絕的網路型態,『輔導網路』之建立亦是當前輔導工作之
重點,認輔制度的實施,在提供大多數教師透過認輔之歷程,有效的協助學生,認輔教師是整個輔導網路中最基層
的網點。
4.教育:探索認輔制度的本義,『認輔』本身不是目的,認輔的目的在於「發揮輔導的教育功能」。認輔制度是藉由
教師透過認輔學生的過程中,協助適應困難與行為偏差的學生,舒緩其困擾程度,有效果地回過頭來接受正常的教
育,提高學生的『受教性』是認輔制度最終的旨趣。
二、認輔制度的工作內容
『認輔制度』工作的執行,關係到學校、教師、學生、家長、教育行政機關,涉及的層面既深且廣。茲就認輔教師的工
作及學校應行辦理事項二個層面分述如下:
(一)認輔教師的工作
認輔教師的主要輔導工作,著重在教師與個案的互動上,其實際的輔導工作如下:
1. 晤談認輔學生:適時進行(參考標準:每週至少一次)。
2. 電話關懷認輔學生:在上班或假期中進行。
3. 實施家庭訪問:對認輔學生視實際需要進行家庭訪問,平日亦可用電話和認輔家長溝通。
4. 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研討會:主要目的在於提昇認輔教師的專業知能,配合輔導中心規劃進行。
5. 接受輔導的專業督導:配合輔導中心安排進行。
6. 記錄認輔學生輔導資料:扼要記錄晤談、電話連絡、家庭訪問要點。
(二)學校應行辦理的事項
1. 定期召開學校『輔導計劃執行小組』會議,研議討論學校認輔工作執行計劃及執行情形。
2. 鼓勵教師志願參與認輔工作。
3. 遴選具有專業輔導知能之退休教師、學生家長或熱心輔導人士為兼任輔導人員。
4. 選擇編配接受認輔學生。
5. 規劃認輔教師參與研習與個案研討會之實施。
6. 安排認輔教師接受專業督導。
7. 規劃個別輔導、團體輔導及個案研討會之實施。
8. 受輔學生資料之保管與應用。
三、對象與來源
(一)需被認輔的對象:
1.有特殊困難必須協助者:
問 題 類 型 問 題 徵 候
「外向性」行為問題
濫發脾氣、不守規律、逃學、逃家、撒謊、破壞行為、傷害別人、偷竊、打架、說粗話、欺負弱小。
「內向性」行為問題
畏縮、消極、過份依賴、做白日夢、自虐、不合群、敵意情緒、自殺行為。
學 業 適 應 問 題
偏愛或偏惡某些功課、考試作弊、偷懶、學業成績不穩定、不做功課、低成就、注意力不集中。
偏 畸 習 僻
口吃、偏食、咬指甲、吸吮拇指、尿床、吸煙、喝酒、肌肉抽搐、吸食藥物或毒品、性不良適應(過度手淫、窺視、沉
迷黃色書刊、不當性戲)
焦 慮 症 候
由於過度焦慮引發身體不適症狀:發抖、坐立不安、肚痛、頭昏、心胸不適、全身無力。
◎強迫性思考與動作。
◎歇斯底里:手足麻痺、身體痙攣、雙重人格、無法說話、視物、聽音。
精 神 病 症 候
如躁鬱症、自閉症等。
2.有特殊需求必須滿足者:
即一般所稱的『特殊學生』。身心方面有障礙的學生,固然會因身心殘疾影響學習行為與生活適應,資賦優異的學
生,也常因心理成熟較同儕為快,齊一式的學習進度無法滿足其個別需求,而造成心理與行為的偏差。故此二者如經
評估有需要,也應列為認輔個案。
特殊學生類別
涵 蓋 範 圍
資賦優異的學生
一般知能、學術性向、藝術才能、創造能力、領導才能。
身心障礙的學生
智能障礙、視覺障礙、聽覺障礙、語言障礙、肢體障礙、身體病弱、學習障礙、發展遲緩、自閉症、嚴重情緒問題、
多重障礙。
(二)認輔對象的來源:
認輔對象的來源可能有以下的幾個情形:
1. 老師覺得和某個同學很投緣而主動認輔。
2. 統一由輔導處請各班老師提出需被認輔的同學,造冊後由老師自選認輔的學生。
3. 統一由輔導處請各班老師提出需被認輔的同學,造冊後請被認輔學生寫出最想與之談天的老師二至三名,再依學生
的意願商請老師認輔該位學生。
4. 個案確認後,認輔教師應製造偶然而自然的情境,慢慢和學生由不期而遇的接觸方式,進而固定下次談天時間和平
日連絡方式。
四、教師需具備的人格特質與身心修養
(一)人格特質:
1. 溫和的性情:認輔教師的第一步工作,是要和受輔學生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,取得信任,獲得安全感,讓接受認輔的學生,很願意主動親近,和認輔教師談心、談問題,一個脾氣暴燥易怒、性情不穩定的人是無法勝任認輔工作的。
2. 耐心和信心:認輔教師面對的問題是千頭萬緒的,認輔對象亦各有不同的背景和個別差異。問題的解決常需很長時間的晤談、訪問、資料蒐集、冷靜的思考、客觀的分析,所以耐心和信心是必備的條件。
3. 寬廣的愛心:受輔對象的心中常有無限的苦悶、冤屈或不想為人知的隱私。當他向你傾訴時,要以親切、和藹、關懷的態度傾聽,站在受輔者的立場同情受輔者的處境,客觀、理性的協助受輔者分析、思考、解決問題。
4. 接納的雅量:能面對不同的輔導個案,接受不同的問題。無論受輔對象的問題是否為不道德的、可鄙的,都應該當一個忠實的聽眾,讓他傾訴,接受他的情緒,而不是接受他的行為。本著對事不對人的態度,時刻面帶笑容,讓受輔者不請自來。
5. 思想敏捷、反應靈敏:能有周密的思考,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、敏銳的觀察力、 圓融的處事手腕,能切中問題的核心,有效的解決問題。
6. 要有興趣和責任心:興趣是推動工作的原動力,能全面盡心盡力的投入,強烈的責任心可使工作的推展更加圓滿。
(二)身心修養:
1. 健康的身心:健康的身體是一切事業成功的基礎,認輔工作需要付出極大的精神和體力,沒有健康的身體實在無法勝任。健康的身心包括生理和心理兩方面,做一個認輔教師不但要有端莊的外表,還要有高尚的品格。
2. 樂觀的態度:認輔工作面對著不同的對象,處理繁雜的問題,面對巨大的工作壓力和成就感的追求,應凡事向前看,問題往好處想,以樂觀進取的態度,引領受輔青少年走向人生坦途。
3. 專業的精神:輔導是一種專業,認輔教師需要接受長期的專門訓練,有熟練的工作技巧,能因人因事因地隨時應變,因應制宜。守密是認輔教師應信守的重要原則。專業的精神使之深知自己的工作能力與限制,瞭解何時應求助於社政、醫療機構,何時應做認輔對象的轉介。
4. 合作的精神:認輔是一種團隊的工作,取得家庭、學校、社政單位的合作至為必要,有時尚須司法、警務、宗教、慈善單位的協助,做為一個認輔教師要能主動積極與人合作尋求資源,好的合作精神可獲得事半功倍的成效。
五、輔導方式
可以分為『認輔教師與學生』、『認輔教師與導師』、『認輔教師與家長』三方面來說:
(一) 認輔教師與學生:
1. 了解與接納:這是建立雙方良好互動關係的基本良方,可促進學生身心健康,亦即我們可以不同意學生的言行,但不可以將他整個否決,需接納他們是有價值、有尊嚴的個體。
2. 回饋:老師要作為一面鏡子,幫助學生了解自己的形象和行為的盲點,然後產生自我矯正的動機。例如學生鈕扣不扣,老師可說「你的扣子沒扣好。」而不必直接命令他或威脅他。
3. 澄清:有些學生因觀念不清以致犯錯,我們輔導時要說明理由與澄清。最好的方法為「反問」,使他自知有錯,然後進一步引導他尋求滿足需要的正確途徑。
4. 增強:增強策略是最具體的獎懲,給予不愉快的刺激是直接處罰,剝奪他的某種權力是間接懲罰。獎懲原則應是因應個別差異,多獎少罰,精神與物質交互作用。
5. 示範:老師以身作則,使學生模仿;表彰好人好事,使之見賢思齊;鼓勵結交益友,以至主動安排友伴;閱讀名人傳記,均可產生示範作用,讓學生從觀察中來學習。
6. 改變環境:這是最不得已的方法,如調整座位、調班、調校等,讓他暫時改變環境。目的是要讓學生在新環境中重新開始,並不是要拒絕他、拋棄他。
(二) 認輔教師與導師:
1. 協同輔導的角色:認輔制度中班級導師為當然的協同輔導人,雙方應保持良好的關係,彼此尊重並主動提供個案相關訊息,隨時連繫以有效掌握個案的實際情況。
2. 共同建立學生資料:導師應建立學生基本資料並協助認輔教師,針對個案輔導之需要建立個案研究資料。
(三) 認輔教師與家長:
◎觀念導引:為喚醒家長對子女教育的重視,在觀念上應引導家長做到:
1. 家長不能推卸教育子女的責任。
2. 家長應主動配合老師。
3. 親師合作,共同擔負輔導孩子的「希望」與「責任」。
◎具體作法:(要和受輔學生家長建立良好的連絡與溝通管道)
1. 電話連絡:受輔學生家裡和父母親服務場所或其近親電話必須建立。從電話連絡中了解學生校外、家庭生活的實際情況。對於偶發事件之處理尤有必要。
2. 家庭連絡簿:將需要和家長連絡的事項、偶發事件、學生在校的優良表現等,一一呈現,請家長過目,留言欄更可提供教師與家長最直接的溝通管道。
3. 家庭訪問:家訪可直接觀察學生之生活與成長環境;與其父母或家人接觸,可了解其管教方式、價值觀和家庭結構,有正向的積極功能,能協助認輔教師深入了解學生,提升輔導成效。
4. 建立親師座談記錄:透過電話連絡、家庭連絡簿、家庭訪問中,家長意見、反應、重要的談話、學校及認輔教師重要的輔導措施等等,都應一一記錄,做為輔導學生的重要依據。